這一幕也許大家似曾相識:家里有親人可能是患了癌癥,去拿診斷結果的那天,家屬會單獨去找醫(yī)生詢問結果,一旦是親人罹患癌癥,第一反應是不讓醫(yī)生把真實情況告知當事人。這樣的情景源于家屬擔心親人知道自己的病情會承受不了,但躲得了和尚躲不過廟,隨著各種治療的進行,患者會對自己的疾病有很多疑慮,不告知病情也會給醫(yī)患密切配合,達成統(tǒng)一戰(zhàn)線、共同完成治療和康復造成障礙。
毫無疑問,由于對癌癥的不正確認知,癌癥在大部分人眼中就等于死亡,不想罹患癌癥的親人遭受重大的打擊做也是可以理解的,那怎樣才是最合適的呢?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癌癥患者在確診后的心理反應吧。
癌癥患者在確診后的心理反應是什么?
1.休克-----恐懼期 當患者突然得知自己患癌后,心理會受到巨大沖擊,可表現為驚恐、絕望、眩暈、心慌,有時會出現木僵狀態(tài)。
2.否認-----懷疑期 當患者從劇烈的情緒震蕩中冷靜下來后,便開始懷疑診斷的準確性。
3.憤怒-----沮喪期 當確認癌癥不可更改的事實后,患者會表現出激動、憤怒、暴躁、愛發(fā)脾氣,同時也會表現出沮喪、悲哀、抑郁。
4.接受-----適應期 患者最終不得不接受并適應癌癥的事實,情緒逐漸平靜。
面對癌癥患者確診后復雜的心理反應,家屬又應當以怎樣的方式告知患者呢?
我們建議采取適當告知原則。
適當告知原則是什么?
即在適當的時候,以適當的方式,告訴他適當的部分。
適當的時候,大概是什么時候呢?
一般在接受治療三四個月后,可以讓患者知道自己的部分病情。從生病不適,懷疑生癌到這時,生癌這個應急源有可能引起的心理休克期已經過了,此時部分告知,患者情緒波動也不會很大,對治療或生存不會產生太大的負面影響。這時一般手術等積極治療已完或告一段落,部分告知,可以讓患者有一定的心理準備,積極配合下一步治療。
什么是適當的方式?
指根據患者自身特點的不同,以不同方式,讓其獲知。一般不主張直截了當的陳訴,要輔以正面的、成功的實例,積極予以鼓勵,讓其獲知真實病情的同時,燃起戰(zhàn)勝病魔的強烈意愿和希望。
什么是適當的部分?
即可適當保留部分病情。比如,對于一個晚期有轉移的患者,轉移部分不一定要明示,但一定要把患者的意愿放在第一位,先要了解患者想知道多少,等患者有了充分的思想準備后再逐步告知。
告知壞消息是一門醫(yī)學技術也是藝術,只讓家屬去做,的確是困難,建議與主治醫(yī)師充分溝通、密切配合,一起告知患病的親人是最好的方式。